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研究生在科研活动中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维护学术诚信,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决定从2017年冬季始,对拟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及数据记录开展审核,审核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等后续环节。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审核对象
所有2017年冬季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必须接受审核,本次重点审核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在职攻读学位人员以及海外及港澳台研究生申请学位者。
二、审核内容
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原始资料、实验记录、调研记录、问卷调查记录、拍摄素材和案例、病例等。
三、审核时间及程序
2017年冬季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工作必须于10月30日前完成。以后审核原始资料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开题报告后至预答辩前两个星期之内。
(一)学生提交学位论文原始资料(10月16日—20日)
学生在确定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全部原始资料完整、属实后,在审核表签名(见附件1),将原始资料、学位论文和审核表一并交与指导教师。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10月21日—23日)
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是否完整、属实、与学位论文的关联性等,在原始资料记录本以及审核表上签名,提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三)学院审核(10月24日—30日)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科情况组成若干审核专家小组,审核小组成员一般由学科组成员、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督导委委员等组成,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三人。审核小组审核学位论文原始材料是否完整、属实,全体成员在审核表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将原始资料和审核表(见附件2)至学院,经学院院长签字后,自行存档备核。
(四)研究生院抽审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抽审,了解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与质量。
四、处理
(一)拟申请学位人员不提供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的,或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没有经过导师和学院审核的,不受理该人员本次学位申请;
(二)在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审核中,如发现原始数据存在不实,故意捏造实验数据及结果,或者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研究生指导教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有序做好学位论文原始材料审核工作。
特此通知
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