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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7-10-19 点击:940

国际关系学院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完善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体系,保证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是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之前进行的一次集体指导,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是查找学位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学生进一步修改完善论文。

二、申请硕士学位者和博士学位申请者必须进行预答辩,在预答辩前必须进行预查重。预查重合格者方可参加预答辩。学位论文预答辩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月和9月进行。预查重和预答辩的具体时间由学院根据学校的通知统一安排。

三、查重要求

1.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论文“去除引用本人发布”预查重率≤20%者,方可申请当次预答辩;论文“去除引用本人发布”预查重率>20%者,不受理其当次预答辩申请。

2.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论文正式查重时“去除引用本人发布”≤15%的学位申请者,方可申请当次正式答辩;论文“去除引用本人发布”正式查重率>15%者,不受理其当次答辩申请,需修改后重新申请预答辩。

此项规定从2017年秋季申请学位开始执行。

四、学生填写《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交学院审查。学院审核合格者,准予预答辩。学位论文至少提前 7 天送达预答辩专家。

  

学院根据申请预答辩研究生数组成预答辩专家组,预答辩专家组的组成参照正式答辩委员会。设预答辩专家组组长一名。申请人指导教师须参加预答辩,但不参加表决。预答辩设秘书负责预答辩工作的组织、记录及材料的整理工作。

五、预答辩专家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预答辩通过或预答辩不通过的决定。专家组的所有决定,需经2/3及以上的专家组成员的同意,方为通过。

  

  

六、通过预答辩者,在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后,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论文;填写《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后论文修改认定书》,经导师和预答辩专家组长或其委托的预答辩专家确认同意后,方可提交正式答辩申请。

  

未通过预答辩者,不能参加答辩,须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和完善,并由导师审阅同意,重新申请预答辩。

  

七、预答辩的有关专家评审、资料印刷等费用可在学院的研究生培养业务费或院系业务费中支出。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政治学学科组负责解释。

  

  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