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以及《暨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确认工作实施办法》(暨学位〔2025〕4号)和各学院的细则,法学分委会对申请者进行了审议,具体情况如下。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法学分委会成员或秘书反映,请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5月3日
联系方式:黄老师85221193
法学分委会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