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以及《暨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 (暨学位〔2017〕33号)和《暨南大学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暨学位〔2018〕47号),法学分委会对申请者进行了审议,具体情况见下。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法学分委会成员或秘书反映,请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4月26日
联系方式:黄老师 85221193
邓老师 85220185
法学分委会
2020-4-23